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的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
工作中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相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学风建设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奠定良好的学风基础。
学院成立了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学风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制定学院学风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指导、督促各系加强学风建设等。
注重将学风建设工作常规化,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实行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
坚持把教育作为学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把科学精神、科研伦理、科研规范、科研不端行为防治、自律和自我道德养成等作为教育的基础性内容。把科学道德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范畴和职业培训体系,在每学年开学初对学院师生进行科研诚信教育。把学风建设贯穿于教学、科研、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管理的全过程。促进学院教书育人和学术事业健康发展。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学院年度工作总结中,积极选树优秀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弘扬教书育人、科研诚信和治学严谨的崇高品德,以先进事迹感染师生,以优良学风带动师生,以优秀品质影响师生。坚持创新导向和学术自助。尊重科技工作者个性,倡导科学面前人人平等,鼓励学术争鸣。培育浓厚学术氛围,促进优秀科研人才脱颖而出。
注重建立学风建设责任制度。学院主要领导是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风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系部是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负责本系部学风建设的组织实施。
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各系部、科研机构,各学术团队、项目组要建立实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制度、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制度、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制度。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制度,增强学术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建立科学、公平、规范的学术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更加重视质量评价。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更加体现重创新质量和贡献,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创新和贡献,防止片面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和物质报酬、职务晋升挂钩的倾向。
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和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学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倡同行监督,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发现或有正当理由怀疑他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责任进行投诉。强化行政监督,各级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开展学风教育,完善学术规范。2021年度组织4次学风建设工作检查,对影响较大的学术不端投诉,进行加强督办、指导和有效处理。